病原生物学安徽省重点实验室(安徽医科大学)
人畜共患病安徽高校省级重点实验室(安徽医科大学)
重点实验室准入制度
1.进入实验室进行科研实验的申请人(包括:教师、研究生、本专科生以及进修人员等)需首先填写“重点实验室科研实验准入申请和使用承诺(2018版)”,支付所需费用并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后方可进入。
2.进入实验室之前,由实验室管理人员组织学习实验室的相关制度,包括:《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(GB19489-2008)》、《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(WS 233-2002)》、《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》第2版(修订本)、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》、《重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》,熟悉仪器的使用、管理,确保实验室各项工作正常进行。
3.工作实验期间应遵守本实验室的管理制度,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要求,节约水电,讲究卫生,爱护公物,损失赔偿,保证防火防盗。
4.未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允许,严禁私自带外来人员(包括自己同专业者和室友等未登记者)进入实验室;严禁将实验室任何物品带出实验室。违者一律清除出实验室!
5.所有进入人员必须参加实验室例会,采取签到制,如有特殊情况,必须请假;对3次无故缺席者,按已完成实验工作处理;若要继续实验,需课题负责人(导师)进行书面说明,并再次提交申请。
8.在实验室工作期间,对违反实验室管理制度和规章要求者,实验室管理人员将向课题负责人(导师)进行通报,并进行批评教育,责令其限期改正;对拒不改正者,本人清除出实验室!该专业列为黑名单,拒绝其以后的申请。
请 仔 细 阅 读 上 述 制 度